什么是区域限批?为什么“区域限批”如此强大?

什么是区域限批?所谓“区域限批”,是指如果企业或区域存在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环境保护部门有权暂停对企业或区域内所有新项目的审批,直至企业或区域完成整改,制造业危机。

这与流域审批不同,流域审批意味着限制某个流域(如太湖流域和淮河流域)新增污染企业的数量。区域审批限制意味着限制某一地区新污染企业的数量。当然,对于某个分水岭或地区来说,最终也是对企业来说。

那么,区域限批的效果成效是什么:

为什么“区域限批”如此强大?

因为:首先,不同于过去的单一项目,“区域审批”是针对一个行政区域或一个行业。对于一个地方来说,它可能不怕一个或几个项目会被叫停,但所有新项目都会被叫停,其影响是巨大的;

第二,“区域限批”的实质是对地方政府部门执行中央政策不力的纠正措施。环境保护问题很多,其根本原因是环境保护监管体系不畅,地方政府部门监管能力不足。

比如土地管理。根据过去的情况,保持18亿耕地的底线并不容易。事实上,一些本应负责保护耕地的地方政府,已经成为土地违法的主体。那么,对于突破耕地总量、屡犯土地法规的地方,是否可以实行“区域限批”?

例如,建设项目审批。宏观调控政策在一些地方遭遇“反制”,节能减排目标难以实现,甚至有升无降。根深蒂固的问题是,地方政府只考虑地方利益,而不顾国家的整体利益,似乎有必要在这些地方实施“区域限批”。

必须承认,目前,“区域限批”只能是权宜之计。要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只能从解决基层监管体制不完善、监管能力不足入手;只有通过一系列的体制改革,才能理顺监督体制,提高基层的监督能力。但是,有了“区域限批”的权力,虽然不是一项根本性的政策,但也可以取得实际的效果,这是值得考虑的。

区域审批限制背后的缺陷不仅在于上述监管制度,还在于法律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没有得到满足。在过去几次环境保护行动中,被制止的违法违规项目往往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程序,然后以各种方式拖延或拒绝履行环境保护承诺,使得大规模环境影响评价的执法效果受到限制。该制度的缺陷加剧了环境违法行为的蔓延。在一些地方,为了应对国家的检查,一些项目被突然重新发布,这导致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未能真正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

一些企业因违法生产或未按环保“三同时”投入生产而获利数千万甚至更多。然而,政府和环保部门在被罚款20万元后,很难做出关闭的决定并办理相关手续。由此,企业尝到了违法建筑的甜头,明知故犯,形成了“先施工,后处罚,再补办手续”的怪圈。

许多不合时宜的现象接连出现,证明了最初的区域限批存在不合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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