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公司海南瑞泽实控人收执行通知书 涉及款项10.37亿元

5月18日,资本邦了解到,A股公司海南瑞泽(002596.SZ)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林、张艺林、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于近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执行通知书》。

要求张海林、冯葵兴、张艺林、陈月红以及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三亚玛瑞纳酒店有限公司、琼海大兴投资有限公司、三亚四季海庭酒店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华融证券共计支付款项10.37亿元。

上述被执行案件是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林、张艺林与华融证券的股票质押纠纷,因公司实际控制人逾期未能偿还质押融资款项导致被申请执行。公司实际控制人目前可能面临质押股份被平仓的风险或者被质押权人司法冻结并拍卖的风险。

上述案件共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林、张艺林质押给华融证券的公司股份17,690.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2%。除前述股份外,公司实际控制人还持有公司股份25,196.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6%,其中处于质押或冻结状态的股份18,335.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98%,因此,本次案件的执行对公司股价、控制权的稳定可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何慕)

关键词: A股公司海南瑞泽实控人 执行通知书 股票质押纠纷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